《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于2017年9月1日通過,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這部法律對國歌奏唱方式、國歌使用、國歌傳承等,作出明確規(guī)范。自此,這一充分寄托國民情感和心聲的國家象征將與國旗、國徽一樣受到法律保護,這有助于規(guī)范國歌的奏唱、使用等行為,進一步捍衛(wèi)國歌的尊嚴,促使人們更加珍視對于國歌的情感。
國歌是憲法確立的國家重要象征和標志。這次國歌立法具有深遠的意義,不僅僅因為國歌是國家尊嚴的象征,而且國歌凝聚了太多國人的情感和夙愿。我國的國歌《義勇軍進行曲》誕生于中華民族處于生死存亡的危急時刻,譜寫了驚天地、泣鬼神的偉大愛國主義史詩,集中體現(xiàn)了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偉大民族精神。
一、國歌奏唱的場合
根據(jù)實際做法并結合現(xiàn)行規(guī)定和有關慣例,《國歌法》明確規(guī)定了九類場合應當奏唱國歌,包括。ㄒ唬┤珖嗣翊泶髸䲡h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的開幕、閉幕;中國人民政治協(xié)商會議全國委員會會議和地方各級委員會會議的開幕、閉幕;(二)各政黨、各人民團體的各級代表大會等;(三)憲法宣誓儀式;(四)升國旗儀式;(五)各級機關舉行或者組織的重大慶典、表彰、紀念儀式等;(六)國家公祭儀式;(七)重大外交活動;(八)重大體育賽事;(九)其他應當奏唱國歌的場合。同時規(guī)定,不得在私人喪事活動等不適宜的場合奏唱、播放國歌。國歌不得用于或者變相用于商標、廣告、公共場所使用的背景音樂等。明確應當奏唱國歌的場合和禁止奏唱、使用國歌的場合和情形,有利于增強國歌奏唱、使用的規(guī)范性。同時,在“應當奏唱”和“不得奏唱”之間,《國歌法》還留有了空間,例如,在一些單位內(nèi)部活動中奏唱國歌,公民個人在一些適宜表達愛國主義情感的場合高唱國歌,只要不違反法律對于奏唱形式和場合的原則性要求,都值得提倡和鼓勵。
二、侮辱國歌將入刑
為了體現(xiàn)國歌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國歌法》規(guī)定:“在公共場合,故意篡改國歌歌詞、曲譜,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國歌的,由公安機關處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边@是對奏唱國歌的法律責任要求。同時《國歌法》還規(guī)定,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nèi),對國歌的奏唱、播放和使用進行監(jiān)督管理。
(待續(xù))